新華社太原12月11日電(記者孫亮全)山西省人民檢察院11日對外公布,山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、專職副書記、副董事長張宏永(副廳級)涉嫌受賄一案,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,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,由大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。日前,大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宏永作出逮捕決定。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(完)
[編輯:
武斌
]
新華社太原12月11日電(記者孫亮全)山西省人民檢察院11日對外公布,山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、專職副書記、副董事長張宏永(副廳級)涉嫌受賄一案,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,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,由大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。日前,大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宏永作出逮捕決定。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(完)